个人给企业开具发票时,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大致上能够分为三个类别。首要,假如所开具的发票归于“归纳所得”项目,包含“劳务酬劳所得”“稿费所得”“特许权使用费所得”,那么税务局在时不得预征收个税,必须由实践支付方代扣代缴,一起税务局时应在备注栏注明有关信息。其次,假如所开具的发票归于分类所得项目,包含租借所得、利息所得、产业转让所得等,如租金发票、利息发票、房子出售发票等,详细纳税方法因详细状况而异,部分状况下税务局会核定征收,部分状况下要求企业实行代扣代缴责任(会在备注栏注明)。最终,假如所开具的发票归于“运营所得”,包含个人的货品出售、个人从事承揽、货品运输服务等,关于货品运输服务,税法有明确规定,需求个人自行申报。其他如个人出售货品、个人修建施工服务承揽等状况,税务局也会根据状况进行核定征收。个人出售自产的农产品,归于“四业”所得,不征收个人所得税。归于“运营所得”的,依法不需求支付方代扣代缴个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