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实现的收入,应按实际收到、应收或者预收的金额,借记“银行存款”“应收账款”“应收票据”“预收账款”等科目,按确认的营业收入,贷记“主要经营业务收入”科目。
对于增值税销项税额,一般纳税人应贷记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(销项税额)”科目;小规模纳税人应贷记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增值税”科目。
期(月)末,企业应根据本期(月)销售各种商品、提供各种劳务等实际成本,计算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,借记“主营业务成本”科目,贷记“库存商品”“劳务成本”等科目。
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库存商品的,平时的经营成本按计划成本或售价结转,月末,还应结转本月销售商品应分摊的产品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。
主营业务和别的业务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,一个企业的主营业务可能是另一个企业的别的业务,即便在同一个企业,不同期间的主营业务和别的业务的内容也不是固定不变的。
当企业发生别的业务收入时,按以收取或应收的款项借记“银行存款”“应收账款”“应收票据”等科目,按确定的收入金额,贷记“别的业务收入”科目,同时确认有关税金;在结转别的业务收入的同一会计期间,企业应根据本期应结转的别的业务成本金额,借记“别的业务成本”科目,贷记“原材料”“累计折旧”“应付职员薪酬”等科目。